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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盖在户口本名字上的章什么?
户口迁出后,会在迁出人页面盖“迁出”字样的蓝色印章,证明该页户口已经迁出。同时还可能会盖有当时办理手续的户籍民警名字的印章。
户口本上的章是指公安机关在户口本上盖章的标志。所有居民在办理户口相关事项时,如户籍迁移、户口本遗失补办等等,都需要公安机关在户口本上盖章。这个章既是身份认证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处理行政事务的必要手续。
户口本上面的章一般是有两个,一个是省公安厅的章,一个是市公安局的章,两个章都是属于户口专用章,是证明自己户口属于合法户口的标志。如果缺少一个章的话,则需要去所属部门进行补办。
户口薄上有三个印章。三个印章分别为: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地所辖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公安局工作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员)的承办人章,此章由公安机关统一刻制、附带有编号,不得作伪;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不可以用了,因为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就不归原派出所管辖了,户籍证明等必须要在你户籍地的派出所开具。
户口本上的印章有什么规定?
不是的。户口本只有首页是需要加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及户口登记机关(辖区派出所)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自己不能私自,任何印章都不能,否则将触犯法律。《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还构成“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户口专用章大小有规定,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规格为:直径不得大于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户口薄上有几个印章?
户口薄上有三个印章。三个印章分别为: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地所辖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公安局工作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员)的承办人章,此章由公安机关统一刻制、附带有编号,不得作伪;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户口本上面的章一般是有两个,一个是省公安厅的章,一个是市公安局的章,两个章都是属于户口专用章,是证明自己户口属于合法户口的标志。如果缺少一个章的话,则需要去所属部门进行补办。
有两个印章的那页是户主页。户口本首页就是打口本的第一页。内容有户别、户主姓名、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户号,住址,省级公安机关及户口专用章 ,户口登记机关及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签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