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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应该做些什么?
1、行政管理主要有四项基本职能::包括制定、下达指示、作出决议、进行安排等。组织:把已经确定的和决策付诸实施。组织活动还包括对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有效运用,对人员的选拔调配、培训和考核。
2、负责行政事务文件的收发管理,及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管理使用。负责组织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行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事项按规定做出处理措施。负责行政会议的通知、召集,对公司会议室、培训室、接待室等统一安排、调配使用,协助做好公司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
3、行政管理是做什么的 会议、活动的组织,其中包括组织公司内部、外部各类的公关、文体、会议等;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设备的购、登记、核查,制定办公用品,合理分发、调配办公用品。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火制度,在节日的时候安排好保洁、保安的值班、食堂的供餐都是行政部门负责。
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1、向下级单位行文时,应遵循以下准则: 明确主送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需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在公司、公司党委的授权下,有权向下级单位行文。其他内设机构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下级单位正式行文。
2、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单位,根据需要抄送相关单位。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二)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司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单位行文,其他内设机构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下级单位正式行文。
3、主送受理机关,并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时,应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党委、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的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发布指令性公文,或是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提出指令性要求。
4、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原则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党委、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 请示应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夹带请示事项。
5、- 请示应一文一事,不得在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或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报送公文。-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时,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下行文规则 - 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交通部公文处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1993]8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机关、部属行政机关公文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交通部报部公文。部直属及双重领导企事业单位公文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公文处理的一般程序如下:公文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排列正确的是: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办,处置办毕公文。拓展内容: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公文办理程序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3、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二)发文处理程序与方法 发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复核。
4、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和发文两部分。收文处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5、涉密公文的传递方式:涉密公文应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绝密级密件在市区内投递时,应派专车双人配送或交机要交通部门处理。其他密级的密件,也需通过专车专人配送,或利用机要文件交换站交换,或交机要通信部门投递。
6、对于这三个文种,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考虑发文机关的级别、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等。 命令文种。由于我国宪法对发布命令有严格的权限规定,通常只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才有权发布命令,具有很强的指挥性和权威性。
矿山行政管理制度是什么?
1、矿山行政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中途离岗。 进入本公司工作的员工, 按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或早退。
2、矿产规划制度。指以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产为主线,以“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为原则的矿产管理制度。是对一定时期内矿产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在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上作出的总体安排。矿产勘查、开许可制度。
3、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制度,是指勘查矿产,必须按照以基本单位区块计算的勘查作业区范围提出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核准,缴纳探矿权使用费,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后,方可进行矿产勘查活动的基本制度。矿产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国土管理部门负责。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人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5、并非所有的含矿地区均可称之为矿区,所谓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矿产的范围、井巷工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1]。
6、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一)、总则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矿山负责人是本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