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公章外借的后果
- 2、借用合同专用章怎么承担责任
- 3、盗用公章后果谁来承担
公章外借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
借用行为,即借用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别人拿了工章能做出什么,会有那种后果公司里任何人不能把公章带回家,也不能借出去的,这是原则。如果你已经借出去了,要立刻追回来,如果丢失了,要办理公章遗失或者作废的启事,并报公安。公章代表公司的签名。
法律分析:偷用公司公章的后果,一般要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决定。如果是外借、没有及时收回的,盗用公章后果一般由单位来承担。
借用合同专用章怎么承担责任
单位不得将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出借给个人。个人利用此进行犯罪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个人要追究刑事责任,出借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借而收取的“手续费”、“管理费”作为非法所得应没收。
出借业务介绍信或委托书、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借用别的公司签合同对方违约谁承担 公司出借签订合同,出借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按照规定及其司法实践,只要打官司,***就认章,盖章就应当负责。除非能够证明公章被盗,这个情况下,公司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理论上,认定代理人有无签订合同代理资格的唯一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委托证明),但实践中注重足以证明其代理资格的书面凭证,如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
盗用公章后果谁来承担
1、如果使用公章的人,是本公司的员工,就形成了表见代理,公司要承担责任。
2、原承包人、承租人、法定代理人、受聘人用此骗取财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免责。行为人***、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合同,单位不承担责任。
3、盗用公章的后果,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外借、没有及时收回的,盗用公章后果由单位来承担;行为人***、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合同,单位不承担责任。
4、法律分析:盗用公章后果谁来承担,需要按情况进行分析。情节严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盗用公章属于***、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